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 mg/L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排放监控位置
总有机碳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可吸附有机化合物 1  
苯乙烯 0.3 0.6
丙烯腈 2 2
环氧氯丙烷 0.02 0.02
苯酚 0.5 0.5
双酚A 0.1 0.1
乙醇 0.5 1
丙烯酸 5 5
0.1 0.2
甲苯 0.1 0.2
乙苯 0.4 0.6
氯苯 0.2 0.4
1,4-二氯苯 0.4 0.4
二氯甲烷 0.4 0.4

 

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100 排气筒
苯乙烯 50  
丙烯腈 0.5  
1,3-丁二烯 1  
环氧氯丙烷 20  
酚类 20  
甲烷 5  
乙醇 20  
丙烯酸 20  
4  
乙苯 100  
氯苯类 50  
二氯甲烷 100  


合成树脂工业设备与管线污染泄漏控制要求
a)有机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2000μmol/mol。
b)其他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500μmol/mol。
4.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
4.2排放限值
4.2.1油气密闭收集系统(以下简称油气收集系统)任何泄漏点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每年至少检测1次,检测方法见附录A
4.2.2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以下简称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应同时符合表1规定的限值,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应低于4m,每年至少检测1次,油气排放浓度 <=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

一、皮革行业异味废气处理技术
1、燃烧法适用于可燃或高温分解的物质,不能回收有用物质,但可回收热量;
2、吸收法适用于浓度较高、温度较低和压力较高废气;
3、冷凝法适于废气体积分数10-2以上的有机蒸气,常作为其它方法的前处理,冷凝法在5,000ppm以上方有良好的去除效率且一般常应用在溶剂回收上;
4、吸收法的适用范围虽为250~10,000ppm,但只针对少部分水溶性较佳的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法在大气污染控制领域;
5、吸附法,虽然选择性强,能有效分离其他过程难以分开的混合物、能有效去除低浓度有毒有害物质而得以广泛应用,但活性碳吸附适用范围为200~10,000ppm,且进气浓度需在1,000ppm以上时控制设备方才能有较高的处理效率;同时对吸附剂的选择也十分讲究,应该考虑选用那些吸附剂更为适合,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活性氧化铝、硅胶、沸石分子筛、吸附树脂等;而且这些吸附剂往往容易饱和,脱附起来非常麻烦,往往需要定期更换或者添加吸附剂,平时维护保养比较麻烦。
二、皮革行业废气处理工艺:


三、低温等离子体除臭废气净化器工作原理:
主要采用脉冲高频高压等离子体电源和双介质放电装置,放电形式产生高浓度离子。等离子体是一种聚集态物质,其所拥有的高能电子能在毫秒级的时间内,瞬间击穿空气和废气分子,发生一系列分化裂解反应,产生高浓度、高强度、高能量的活性自由基和各种电子、离子等,在与机废气中的分子碰撞时会发生一系列基元物化反应,并在反应过程中产生多种活性自由基和生态氧,即臭氧分解而产生的原子氧。活性自由基可以有效地破坏各种病毒、细菌中的核酸,蛋白质,使其不能进行正常的代谢和生物合成,从而致其死亡;而生态氧能迅速将有机废气分子异味气体分解或还原为低分子无害物质;另外,借助等离子体中的离子与物体的聚合吸附作用,可以对小至亚微米级的细微有机废气颗粒物进行有效的吸附沉降处理。
应用对象:
适应范围广泛,对《国家恶臭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八大恶臭物质(氨、硫化氢、二硫化碳、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三甲胺、苯乙烯)以及VOC类,苯、甲苯、二甲苯等废气均能有效治理净化,特别适合处理各种恶臭废气、腐臭废气等。
四、低温等离子体除臭废气净化器系统运行维护
(1)日常运行无需额外添加任何物料和添加剂之类的耗材参加物理或者化学反应;
(2)无需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只需做定期冲洗检查即可。
(3)适应性强:可适应低浓度,大风量,可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稳定可靠。